电热器厂家
免费服务热线

Free service

hotline

010-00000000
电热器厂家
热门搜索:
技术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技术资讯

探路合作型保障房示范效应可期《新闻》

发布时间:2020-11-03 16:05:01 阅读: 来源:电热器厂家

探路合作型保障房 示范效应可期

合作型保障房,一个对于国人来说比较陌生的词汇,却在现阶段因其独创性备受全社会各界特别是迫切需要以保障房形式解决住房困难的群体们的关注。  所谓合作型保障房,其突出特点在于“合作”,即指的是符合保障房条件的居民家庭和政府合作建设,其具体表现形式是:居民家庭承担房屋建设费用,政府提供建设用地,开发企业仅获得和经济适用房一样的代建利润,这一利润仅有3%。

说其独创,是因为在我国,合作型保障房模式由北京市试点,无先例可循、无成文规定支撑。而为尽快形成房源供应,北京市已经从公租房项目中遴选确定了第一批合作型保障房试点项目,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分配,包括丰台区高立庄、石景山区五里坨和南宫、通州区土桥四个项目,近5000套房源。北京市方面的消息称,以上四个项目将于近期启动分配。  显然,这不同于以往任何一类保障房形式,尤其是明确了购房家庭承担房屋建设费用的形式,无疑将让购房者所付费用更加透明,且有证可查。房屋建设费用主要包括建安成本,小区内水电气热、绿化等配套建设的成本,管理费以及企业代建利润等。根据目前试点项目的测算,平均下来在每平方米5000元到6000元。  这与北京市动辄三五万元每平方米的商品房售价相比可谓有着天壤之别。尤为值得强调的是,按照政策规定合作型保障房单套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计算,购房家庭只需要一次性付30余万元即可享受住房。如果合作型保障房的使用年限按70年来算,30万元的价格折算到每个月上,仅为300多元,这与目前北京市的公租房屋每月的租金2000元左右相比,价格吸引力可见一斑。  最为重要的是,“合作”建房其间省去的利润空间以及政府完全不征收土地出让金的实惠,切实落到了居民享受“居者有其屋”的权利之上。  在笔者看来,合作型保障房除了在合作形式上清晰明了之外,值得肯定的还包括政策对这种保障房实行封闭运行管理的规定。这意味着,在购房家庭有意退出时将由政府组织回购,这不仅可以消除购房家庭因无法取得房产证的顾虑,更可以消除不合理的牟利空间。  然而,想要寄望合作型保障房能够形成示范效应,甚至在全国引领保障房建设的全新模式,还必须在建设、分配以及如何盘活存量房用作保障房的操作上留出新的制度空间,特别是,要更加兼顾购房群体的利益,对于购房家庭作为合作建房参与主体,是否可以考虑赋予其享受在建房选址、配套环境上更多的话语权,防止重蹈2013年北京市推出自住型商品房因位置偏远导致弃购现象普遍的覆辙。  当然,这些都还有待政策安排的进一步明确,同时,这也将是左右合作型保障房能否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示范效应的关键。

OS翻墙软件

哔哩哔哩回国VPN

苹果iOS翻墙回国

B站翻墙回国VPN